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1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18 16:55:4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1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800-03522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细菌检测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大连天坤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海兴街60-1号A301室被投诉人1: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西里37号被投诉人2: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地址:渤海大街西76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22日,采购人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细菌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00-03522,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8月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8月9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22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1:投诉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在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的时候,未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投诉事项2:质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违法违规直接索要或变相索要(进口货物以外)生产厂家授权的行为;投诉事项3:投诉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在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的时候,未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投诉事项4:投诉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实际经过落实却发现并无国内产品替代的情形(导致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品牌或核心产品不能达到3个及以上),并将这些技术参数要求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3。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营口市财政局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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